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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简讯第211期

发布日期:2018-01-11 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 

为切实推进食品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取得实效,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,重点对从事食品、保健食品的经营户是否取得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,从事食品、保健食品的经营户是否超出许可核准登记的范围,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的经营活动、经营食品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或暗示保健功能,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内容是否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一致、是否载明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并声明“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”的字样等内容进行了检查。

 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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